关于举办全校档案知识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工会发布时间:2024-04-07浏览次数:10

院工字【20248

关于举办全校档案知识技能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围绕档案工作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本着以赛促学促干原则,增强全校师生员工档案意识,强化档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档工作,学校工会、档案馆联合举办全校档案知识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工会会员以分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部门院部至少安排1名报名参赛,多报不限。欢迎各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热心档案工作师生员工报名参赛。

二、竞赛项目

本次赛采取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开卷考试的形式进行题型设选择题和判断题时间50分钟满分100分。

1.理论知识。主要考核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7等档案法律法规制度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69—2018)、《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安徽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管理办法》(皖档发〔20231号)、《安徽省会计档案整理要求及案卷格式》(财会〔2017309号)等档案标准规范掌握情况。

2.业务技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及学校档案工作制度规程基本要求掌握情况(此部分为教职工选手必答题、学生选手挑战题)

三、竞赛安排

第一环节:组织发动阶段(4中旬)。制定竞赛活动方案,印发活动通知,组织报名等。

第二环节:学习提升阶段(4中下旬)档案馆提供相关学习资料,部门院部结合年度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开展学习提升、岗位练兵活动。

国家、安徽省及教育部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制度,请关注档案馆网站相关内容;学校档案制度以正式发文为准,可参考《铜陵学院部门档案基础工作手册》。

第三环节:竞赛阶段(5月)。组织知识技能竞赛考试具体比赛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和优秀组织奖

1.教职工工会会员参赛选手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档案馆专职人员参与排名,但不参与获奖分数相同以技能成绩排序)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三等奖3名,纪念奖若干名。

2.根据学生参赛情况,设置学生选手一二三等奖与纪念奖若干

3.竞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校工会教职工工会会员获奖者颁发证书,在全校进行通报,并择优推荐参加铜陵市总工会等4部门举办的首届全市档案职业技能大赛,角逐铜都劳动奖章,档案馆邀请参加档案工作系统学习交流等有关活动,将参赛及获奖情况计入年度档案工作考核结果。学生选手由档案馆负责奖励,颁发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院部要广泛宣传开展档案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升档案意识,组织专兼职档案人员积极参赛。

(二)各分工会于419日前,将参赛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在档案馆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电子版报送至档案馆邮箱:dag@tlu.edu.cn,联系人:李晓娟,联系电话:5881066

特此通知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及档案工作部分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工会 档案馆

202447



附件1


分工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参赛选手姓名

部门院部

档案员/普通会员

1




2




3




4




5




6




注:学生选手直接到档案馆报名。

附件2 学习资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及示档案工作部分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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